第十六条第三款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怎么保护投保人
第十六条第三款只有一句话: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逐句拆开「超过」与「满」的区别、和第二、四、五款怎么衔接,并给出按自然日历计算的方法。
条文解读
每篇解读围绕一两款条文展开:先给原文,再拆解怎么理解、和相邻条款怎么衔接;原文没写的,标「本站归纳」。
第十六条第三款
第十六条第三款只有一句话: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逐句拆开「超过」与「满」的区别、和第二、四、五款怎么衔接,并给出按自然日历计算的方法。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第一款要求保险人说明合同内容,第二款专门针对免责条款设了「提示+明确说明」两道门槛,未做到的条款不产生效力。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看这两款分别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