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如实告知规则对照台UNDERWRITE.CN · 保险法如实告知规则对照

关于与边界

一张自查清单,外加两条条文

投保如实告知规则对照台(underwrite.cn)由一个独立编辑小组整理维护,与任何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监管机构无隶属或合作关系。我们做的事只有一件:把《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义务、第十七条说明义务的条文原文,和最高人民法院对「询问告知」范围的解释,按投保单上常见的告知问题逐条摆在一起。

依据从哪里来

  • 条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并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的转载核对。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court.gov.cn)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全部查证于 2026-09-22,逐条列在依据与出处。原文没有、由本站归纳的处理单独标注「本站归纳」。

这里不做什么

  • 不判断你能否获得承保、不预测核保结论——核保权在保险公司。
  • 不推荐具体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或代理人,也不接受其推广。
  • 不提供医疗建议,也不判断某种病史、检查结果算不算「严重」。
  • 不采集、不询问、不存储你的任何具体病情或健康信息——自查清单只记录「这一条你有没有把握如实填写」,不记录你填写的内容本身。
  • 不提供绕开如实告知义务的做法。被问到「这个病不告诉保险公司行不行」,我们只能引用第十六条原文与后果。

数据不上传

首页自查清单和两年不可抗辩计算器的全部计算都在你的浏览器里完成,页面不收集、不上传你在工具里的任何选择或输入的日期。

发现错误

如果某一条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或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原文不一致,请通过页面下方的「微信咨询」告诉我们,注明页面和条目;我们核对后更新并改写查证日期。